四川省中江县查获一经营无检疫合格证明猪肉案

近日,川省四川省中江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公安局、中江证明猪肉县农业农村局在中江县柏树乡综合市场检查时,县查发现张某猪肉销售摊位上销售的获经合格鲜猪肉无“检疫验讫印章”,其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所销售猪肉的营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经初核,检疫张某所销售的川省猪肉约800斤,均未检疫,中江证明猪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禁止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县查肉类”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张某所销售的获经合格猪肉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营无

近来,检疫该局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易发高发情形,川省聚焦“民意最盼、中江证明猪肉危害最大、县查市场监管风险压力最大”等突出问题,加大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全链条监管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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